关于电线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时效性和覆盖性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5-06-08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缆文字(2017)0009号)关于电线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时效性和覆盖性的说明

关于电线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时效性和覆盖性的说明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缆文字(2017)0009号

关于电线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时效性和覆盖性的说明

相关单位:

近期,有单位向我中心咨询电线电缆型式试验报告的时效性和覆盖性,现综合电线电缆产品标准、《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说明如下:

1、许多电线电缆产品标准给出了“型式试验”的定义,如 GB/T5023.1-2008《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9330.1-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12706.1-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 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力及其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 1kV(Um=1.2kV)和 3kV(m=3.6kV)电缆》等。虽然不同标准给出的“型式试验”定义略有差异但基本概念是一致的:型式试验是在供货前进行的试验,以证明电线电缆产品具有满足使用条件的性能。型式试验的本质是一旦进行这些试验后,不必重复进行,如果改变电缆材料、制造工艺或设计等会影响电缆的性能时,则必须重复进行型式试验。

2、绝大多数电线电缆产品标准没有规定型式试验报告的覆盖性,但有些产品标准规定了覆盖性,如 GB/T11017.1-2014《额定电压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力及其附件第1部分:试验方法和要求》规定:对具有特定截面以及相同额定电压和结构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电缆的型式试验通过后,如果满足规定的所有条件,则该型式试验认可对本标准范围内其他导体截面、额定电压和结构的电缆亦应认可有效。规定的条件包括电压等级不高于已试电缆的电压等级、导体截面积不大于已试电缆的导体截面积等,详细规定参见 GB/T11017.1-2014 标准。

3、《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3-05-01 实施)的 5.6 条对不同产品单元规定了不同的代表样品,主要抽样原则是“技术含量高的、材料复杂的可以覆盖技术含量低的、材料简单的”。如控制电缆代表样品的要求为结构复杂的可代表结构简单的,芯数多的可代表芯数少的,铠装结构可覆盖非铠装结构,屏蔽结构可覆盖非屏蔽结构,铠装结构与屏蔽结构不能相互替代。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非阻燃型产品高等级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低等级阻燃型产品,无卤低烟阻燃型产品可以覆盖阻燃型产品等;电力电缆代表样品的要求为芯数至少一组为最多芯数,截面积至少一组接近最大申请截面,结构复杂的可代表结构简单的,电压等级高的可代表电压等级低的,铠装结构可覆盖非铠装结构等,对内护层材料未作规定;架空绝缘电缆代表样品的要求为结构复杂的可代表结构简单的,交联聚乙烯绝缘材料可覆盖聚乙烯、聚氯乙烯绝缘材料,铝合金导体可覆盖铝导体等,详细规定参见《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3-05-01实施)。

4、《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10-30 实施)的第 15 条规定了架空绞线、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挤包绝缘中压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五个发证产品单元的代表样品抽样原则:“技术含量高的覆盖技术含量低的,高电压等级覆盖低电压等级,大规格覆盖小规格”。每个产品单元按覆盖原则只需抽取1件代表样品,就能覆盖申请的产品范围。细则表4规定了代表样品的抽取方法,例如:挤包绝缘中、低压电力电缆代表样品的要求为电压等级为申请的最高电压等级标称截面积比申请的最大标称截面积最多降低2个规格档,样品依据绝缘材料类型(聚氯乙烯绝缘、交联聚乙烯绝缘、乙丙橡胶/硬乙丙橡胶绝缘、交联聚乙烯绝缘(无卤低烟阻燃型电缆))从后往前覆盖,对导体材料、内护层材料和电缆芯数未作规定,办挤包绝缘中压电力电缆 YJV22 和 YJY22,两者内护层材料不一样,可任意抽取一种:架空绝缘电缆代表样品的要求为标称截面积比申请的最大标称截面积最多降低2个规格档,样品依据电压等级1kV、10kV 从后往前覆盖,对导体材料、内外护层材料和电缆芯数未作规定,如铜芯导体和铝芯导体的架空绝缘导线,可任意抽取一种。详细规定参见《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10-30实施)。

型式试验报告的时效性和覆盖性是否满足要求,相关单位可对照以上说明检查。

以上说明仅供参考。